公募基金有哪些法定的信息披露文件?
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公开信息披露是公募基金重要的制度优势,对保障基金产品运作的公开和透明起到了重要作用。信息披露主要由披露义务人完成,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应披露的主要信息有:
(1)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合同;
(3)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基金募集情况;
(6)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7)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8)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1)临时报告;
(1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4)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5)澄清公告;
(1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投资者可以查询的渠道有:
①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③基金管理人授权合作的其他机构。
发布于2023-8-15 06:51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