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的特点:
1、保险期限一定。其保险期限可以为5年、10年、15年或20年、25年不等。有的以达到特定年龄(如65岁、70岁)为保险期满,也有应保户要求而提供的短于一年的定期保险。因此,如果被保险人16岁投保,其保险期限可以有多种选择,最长可达到54年。
2、保费不退还。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同时不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因为生存者在保险期内所交的保险费及保险费所产生的投资收入已作为死亡保险金的一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给了死亡者的受益人。
原则上,不建议大家随意购买保险,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每个家庭每个人适用的保险都不一样,建议详细咨询后再选择购买保险!如有需要欢迎点击右上角添加我的微信与我进行沟通,避免踩坑。
发布于2023-8-9 21:2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