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最新的法规规定,基金单位净值、单位净收益、单位可分配净收益称法改为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净收益、份额可分配净收益。
基金份额净值等于基金资产总净值除以基金总份额,反映在某一时点上某一个投资基金每份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相当于基金单位价格。
份额净收益是指某一时期内基金已实现的收益除以该时期内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份额可分配净收益指某一时期内基金可分配收益除以该时期内加权平均基金份额。与单位净收益的区别主要在于该指标扣除了已分配收益。
上述指标详细公式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查询"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二、基金分红的依据为: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红利再投资方式(下称"红利再投资"),以基金持有人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基金持有人选择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红利;
2、同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另外,国家规定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发布于2018-10-8 10:06 重庆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