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条件:投资者持有沪市、深市A股市值合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累计大于或等于6个月;或者投资者金融类资产逾期情况在12个月内没有影响股市交易的事件。
机构投资者条件: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机构投资者需要满足上述投资者条件,并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创业板权限开通前,投资者要经过证券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其风险承受能力适合投资创业板股票。
签署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需要在开户时签署风险揭示书,确保充分了解创业板投资的风险和特点。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创业板权限开通条件可能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及时更新,您可以咨询相关证券公司或机构获取最新的开通条件信息。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欢迎点击右上角微信或电话联系客户经理为您提供免费的一对一的服务。
发布于2023-7-11 11:12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