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对于事件的起源,本来属于证监会的一起打击股票操纵的案件。与此同时,鉴于事件涉及的金额庞大,证监会也依法对高勇操纵市场案件作出了处罚,且属于一笔天价罚单。但是,恰恰让事件扩大化的导火索,却是因为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有著名明星黄晓明的身影。受此影响,因黄晓明的出现,也让各方的关注度聚焦到这一事件之中,紧随其后,则是黄晓明以个人名义发表了相关的声明,并解答了相应的核心问题。
事实上,对于黄晓明18亿股票操纵案,往往备受争议,但至今讨论声音很多,市场关注度很大。从此次事件来看,关键的问题,莫过于反映在以下这几个方面之上。
其中,不管是黄晓明本人,还是其母亲以及相关关联人,是否对股票操纵相关行为具有或多或少的知情权。这,无疑也会影响到最终案件的定性结果。
根据黄晓明的个人声明反映,其表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与此同时,对于黄晓明的股票账户,则是开户后由其母亲代为管理,而后再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再之后由路某转委托给高勇管理。从这一路径来看,黄晓明以及其密切关联人对此次事件是否具有知情权,也是颇显关键的。但,有一个核心所在,则是高勇管理的账户组,是由高勇进行决策,而股票操纵行为也基本上属于高勇的行为。
再者,黄晓明开立股票账户,而后通过不同的方式转委托给高勇管理。在此过程中,其账户究竟属于出借账户,还是属于委托账户,将会是一个重要看点。
实际上,出借账户与委托账户,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中,出借指可供借用,但经历了之前的股市波动风波之后,对于机构与个人的股票账户,是不能够进行出借的。至于委托账户,其性质也是有着实质性的区别,而最终属于出借定性还是委托定性,仍然是此次操纵案件的判定关键看点。
发布于2018-8-22 13:05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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