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但是,黄晓明出借的账户属于自然人账户,非法人账户。法律人士表示,如果黄晓明和他母亲在不知晓高勇的操纵股市的前提下,的确找不到相关法律条文判定其行为违规。
律师表示,虽然此案中黄晓明母亲张素霞只是存在借出账户的事实并不违法,但是否委托其资金给高勇操作尚未最后结论。但作为明星而言,以“不知情”就撇清所有事实有推卸责任之嫌,借出其账户本身的操作也有很大的风险,且十分不谨慎。
发布于2018-8-16 15:27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