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发行申购日(T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3、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资金账户。
4、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投资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申购配号。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6、资金冻结。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7、验资及配号。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上证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
8、摇号抽签。主承销商T+3日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T+4日公布中签结果。
9、资金解冻。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再划给上市公司,发行结束。
发布于2019-3-6 11:27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