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货币基金T+0赎回限额1万元,具体内容为:
1、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
2、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市场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3、严格规范“T+0赎回提现业务”的宣传推介,强化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严禁误导投资者。
发布于2018-8-7 09:17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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