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估价法在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a)产品专利。
当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专利未投入商品生产,预期的现金流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近期不一定会产生现金流量时,可以将该专利视为一种带有期权性质的资产,企业在开发该项专利的过程中发生的研究费用与注册费用视为期权费,企业拥有专利后就拥有了开发和制造该项专利产品的权利。企业是否追加后续投资,取决于对该专利产品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预期。此时可将专利权视为看涨期权进行评估,产品本身为标的资产,追加的投资为期权的执行价格。
b)研究开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在其总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大,这也是高新技术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地方。与专利权相似,研发成果也可以视为一项看涨期权。
c)陷入财务困境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股权视为以企业为标的资产的看涨期权,其执行价格为流通在外的债务的价值,当企业预期价值(即所有者权益价值)超过债务价值时,则股东可清算。根据该方法衡量出来的企业价值,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那些处在困境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兼并中仍能取得高于其账面价值的补偿。
发布于2018-7-9 13:32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