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所是指既发债券买卖、转让、流通的场所,又称流通市场或二级市场。与债券发行市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交易市场上买卖流通的债券,只代表现有债券债权的转移,并不创造新的实际资产或金融资产,也不代表社会总资本存量的增加。
债券交易所的功能有:①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成长期建设资金;②通过市场竞价,维持债券的合理价格;③通过债市行情变动,调节资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保证社会资金的最佳使用;④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2)债券交易所的类型
①多证券交易所。既可交易债券,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货、期权等。交易地点固定在交易厅,交易人员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分为证券经纪人、自营商和专业会员)。
②场外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债券交易不在交易所,而是在证券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进行,没有专门的证券柜台为买卖证券提供服务。
③第三市场。指在柜台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
④第四市场。指各种机构投资者和很富有的个人
发布于2018-7-3 11:0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