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所涉财产分割非交易过户所需携带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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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交易过户 分割

办理离婚所涉财产分割非交易过户所需携带哪些资料?

叩富问财 浏览:578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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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涉及上海证券的过户申请表中“过户单价”不必填写)或《上海B股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2、离婚证明文件(例如离婚证、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3、证券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1)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证券权属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包括:一审判决书(需同时提供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生效证明);二审判决书;法院调解书(需一并提供法院出具的调解书生效证明或全部当事人签署的法院调解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2)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的,需提供调解协议原件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确认文书;
(3)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券权属变更行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4、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如为双方亲自临柜办理则需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注明"本人亲自临柜办理")并签字;
5、双方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
6、中国结算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从其规定。

发布于2023-5-31 16:01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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