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结构有利于成长性企业直接利用股权融资,同时又能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造成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保障此类成长性企业能够稳定发展。类似百度、阿里、京东等均为“AB股结构”。[1]
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发布文件支持同股不同权,小米公司或将成为第一家在港交所上市的采取同股不同权的公司。
港股和A股同股不同权架构下,投票权差异会如何影响管理层决策偏好,普通投资者在估值对比时需要增加哪些折价考量?
不太懂,换股吸收合并的现金选择权是什么意思?我该怎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