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转换年金不一定划算。
以太平洋金佑人生为例,其保险合同中就写入了“转换年金”权益,约定被保险人/受益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订立太平洋保险公司届时提供的转换年金保险合同,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按转换当时该转换年金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年金:
(1)被保险人申请减保,将减少的有效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例如,将50万保额降低为30万保额,意味着可以将20万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转换为年金险。那么被保险人就获得了30万保额的重疾险+一份年金险。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若是出险,那么可以获得的保险金就会减少。但是换言之,若是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年金险约定的年龄,又还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领取年金。
(2)被保险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将当时的有效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本合同终止。也就是将保单退保,再将退保金拿出来购买年金险。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等于失去了重疾险保障。
(3)受益人将保险金及终了红利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年金。
现在保险更新换代快,但其实核心保障没有颠覆性的变化,只是做细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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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5-5 17:42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