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基金业务中的“先进先出”原则是指投资者多次购买同一支基金,在办理赎回业务时,会按照购买的时间顺序赎回,即先购买的先赎回。2、先进先出原则包括理财产品,基金赎回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将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按一定价格卖给基金管理人并收回现金的行为。赎回后的剩余基金份额不能低于基金公司规定的最小剩余份额(一般是1000份);如果低于最低份额,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基金份额的余额部分一并赎回。对于赎回业务,注册登记人对份额明细的处理原则为“先进先出”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赎回。
发布于2018-5-2 16:22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