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称鼓励增加“私募”字样,但目前暂不作强制性要求。二、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自律要求,又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的,可先书面承诺事后变更。三、对实缴资本提出要求,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进行提示和公示。四、明确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因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五、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若未备案需要穿透核查。六、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上传员工在职证明、劳务合同等文件。七、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管人员(含法定代表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发布于2018-4-9 11:2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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