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公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具有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中未达“积极”或“激进”等级的投资者,公司不为其开立期权帐户。
发布于2018-11-19 10:3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