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披露的定位
投资者关系管理披露仅仅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补充,并不能代替强制性信息披露。对于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投资者仍应通过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详细了解。
二、完整阅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披露中,投资者的提问也许是市场传闻的求证,也可能是投资者个人的想法。因受专业知识及信息量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不太准确。投资者在了解此类问题时,应完整的阅读所有披露的内容。
三、加强学习,充分利用投资者关系管理披露平台
发布于2018-4-2 15:50 阿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