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人申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的,除须提供商品期货开户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开户资料:1.提供一般法人涉及的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和结算单确认人评分不低于80分的《知识测试》试卷;2.提供投资或交易经历证明资料原件;3.提供加盖公章的最近年度或近3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原件,且净资产要满足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4.提供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并加盖公章;5.提供抄写并签字确认的《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6.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后,应入金并保证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前一日日终资金账户有不低于50万元可用资金
发布于2018-3-10 20:16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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