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继承公证书;
(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4)股份托管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所涉流通股份冻结证明;
(5)填妥的《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表格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在“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业务表”网页下载。
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发布于2018-3-2 10:29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