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品种,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4种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能源中心的交易;二是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客户参与交易;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境外中介机构需要将客户委托给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以上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与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业务。此外,市场运行中,并不限制境外中介机构中间介绍境外交易者给期货公司会员,而作为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
发布于2018-1-12 18:49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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