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申请的产品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并满足以下条件:
经营时间及交易经验
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私募基金机构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 以上;
信用记录
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
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符合监管部门、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科创板、创业板新股询价和配售业务,还应当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注销登记或其产品已清盘的,有关科创板、创业板网下投资者注册或配售对象应及时向协会申请注销。
发布于2022-11-30 14:06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