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投资者融券卖出或者融资买入的证券预定终止交易,并且最后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前的,融资融券的期限缩短到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
如果《融资融券合同》中另有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
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1、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
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
融资融券不仅可以交易主板市场的证券,还可以在创业板进行融资融券,满足以下条件:
1,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时,最近20个交易日的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账户日均资产=股票十现金资金,或任一单一资产总值大于等于50万元,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借入的资金和股票)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从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最早股票账户的首次交易时间起计算)
3.风险评估结果在有效期内,风险评估等级为正或以上。(风险评估结果稳定或保守,科技创新板交易权限无法开通)
4.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5.证券账户状况正常。(没有账户冻结等。)
6.通过了科创板股票基础知识测评并达到要求(一般80分,总分100分)。
以上就是我对于本题的全部回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微信电话与我联系沟通!
发布于2023-8-2 15:11 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