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对指数投资部分,采用最优复制法的投资策略,按照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对主动投资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利用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力争实现在控制基金资产下跌风险和保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的90%;投资于股票和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可转债价格指数×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发布于2013-9-12 08:10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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