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买卖的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顺序:价格优先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报价单位:每份基金价格;变化档位:封闭式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基金交易同样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发布于2015-10-27 14:5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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