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含)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含);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低于240%(含)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含);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担保品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有需要办理或者其他疑问可以随时点头像咨询交流。
发布于2022-7-27 18:07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