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以下情形会导致暂停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受理或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3)、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或无法进行证券交易。
(4)、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未能公布申购赎回清单、基金份额净值或者IOPV计算错误、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基金管理人在开市后发现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错误。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赎回份额上限,如果一笔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回份额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8)、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本项所称异常情况指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9)、基金所投资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时。
(10)、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其他更多的问题咨询,可以通过我的联系方式联系我,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22-7-21 19:18 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