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如: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甲于周一正常交易日前往营业部办理了创业板开通手续,则甲可于周三开始创业板股票的买卖;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乙于周一正常交易日前办理了创业板开通手续,则乙需于下周一方可开始创业板股票的买卖。
为方便投资者利用休息时间去营业部办理创业板交易开通手续,有些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周末办理相关业务的服务。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
发布于2015-8-16 01:24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