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上海证交所双向收取成交面额0.2‰的过户费,深圳证交所不单独收取过户费,其过户费包含在交易经手费中。定义:过户费是指委托买卖的股票成交后买卖双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规定:2015年7月30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关于调整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根据《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8月1日起,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人民币计收(双向收取)”修改为“
发布于2017-8-21 22:08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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