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能为你解答疑惑,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从2012年12月10日开始,符合条件的可转债,将可以作为债券回购的质押券。投资者以可转债作为债券回购的质押券,需要特别注意:(一)可转债申报作为质押券期间,将不可以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在标准券数量有剩余情形下,投资者如需对可转债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应当首先解除可转债的质押。投资者当日申报解除可转债质押,当日可以进行转股和回售申报;(二)可转债到期前10个交易日将停止提交进入质押库。
联系我,我为您提供一对一竭诚服务。
发布于2022-6-6 21:46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