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2)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
发布于2018-2-8 17:35 北京
投资者保护基金是专为保障投资者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基金,其资金来源多样且具有强制性。具体来说,这笔基金主要来源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强制缴纳,同时还可能包括债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违规罚款和赔偿金,以及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保护基金还可能具有行业互保性质,即会员证券公司通过缴纳会费来共同承担风险。
至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用途,它主要用于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现风险事件时,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当这些机构因经营不善或违规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时,投资者保护基金将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补偿。这不仅有助于缓解投资者的经济压力,更能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和提振市场信心,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发布于2024-3-14 13:54 上海
发布于2018-2-8 16:57 北京
发布于2018-2-8 16:55 南京
发布于2018-2-8 17:21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