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之前,证券交易所统一规定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为6个月,合约到期后不得展期。但是很快发现,一些做长线投资的投资者,经常面临融资融券合约到期后,不得不立刻卖出证券,归还证券公司本息后再重新签订新合约,而这无疑给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交易成本。
于是在2015年7月1日,沪深交易所同时更改了规则,放宽了融资融券的期限限制。规定融资融券业务到期后,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合约展期,这样一来,和证券公司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最长期限就变成了6+6=12个月。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1-8-12 15:3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