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购买券商独有的收益凭证,收益较高,并且能够保障本金安全。
2013年3月,证监会《证券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证券公司按照规定发行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发行,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收益凭证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还可以向单一客户定向发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和客户的需求,自行约定收益凭证的期限;收益凭证业务的推出将有利于积极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证券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和市场组织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灵活的投资工具,券商将从中受益。
收益凭证就是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种是固定收益型,产品合同上注明约定收益率为多少。这类产品和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非常像,一般都是XX天,X%的年化收益率。但是和银行理财不同的是,银行通常是不对理财产品承担保本保收益的义务的,或者一般最多承担保本义务,因此理财产品多用预期收益率来描述可预期的收益,对于银行而言,理财资金属于表外负债,预期收益是否兑现,全凭银行的良心和对声誉风险的看重,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没有支付给客户预期收益率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而券商收益凭证,对于券商而言是表内负债,也就是说,对于收益凭证按照约定收益率去兑付,券商是负有法定责任的,换句话讲,只要券商不破产,固定收益型的收益凭证,都是保本保收益的。
另一种是收益挂钩特定标的,比如一款90天的收益凭证,客户获得收益是沪深300指数涨跌幅的20%——举个例子,如果沪深300指数90天后,相较于发行日,涨幅或者跌幅为20%的话,那么客户获得的收益为4%,年化为12%。这是专门为希望小赌一把,又不愿意输钱的客户设计的。
发布于2020-12-4 10:59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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