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参考回答是:保险法有规定,你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权益!
但是,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操作实务当中,要规避一个叫做“道德风险”的东西,所以一般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定的,必须是具有直系血缘关系才可以——只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情况。而在香港以及很多海外的保险,则可以指定为“任何活物”为受益人——包括孙子女、男女朋友、情人,甚至阿猫阿狗……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其他的保险问题,可以添加我的主页微信提供免费咨询。
发布于2020-11-19 09:51 免费一对一咨询
发布于2020-11-19 09:51 免费一对一咨询
发布于2019-12-21 22:36
发布于2020-10-12 02:25 免费一对一咨询
您好,所谓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它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两种。
生存受益人不能指定,一般都是被保人(当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可以指定为其父母)。
身故受益人是可以指定的,如果不指定的话就是法定受益人,即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规定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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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7-9 19:55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