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买卖新三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低于买入基准价格的95%或者买入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卖出基准价格的105%或者卖出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其中,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依照规走该股票行情显示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及前一交易日收盘价90%(或110%)孰高(孰低)计算。
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集合竞价: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30为连续竞价时间。
做市交易:新三板做市转让的交易方式,是指证券公司以符合条件的自有买卖股票和证券的方式进行买卖,通过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充当买卖中介的一种市场竞争机制。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通过达成协议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并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成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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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13 13:5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