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如何赔付?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
6、受害人请求支付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赔偿义务人根据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进行赔偿;
7、误工费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1)有固定收入:受害人固定日工资乘以误工天数(2)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日收入乘以误工天数(3)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天数
8、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护理费为护理人日工资*护理天数可参照误工费计算;9、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且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11、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2、残疾赔偿金计算:(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等于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按9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等于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按9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20年减(实际岁数-60)(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等于伤残等级(一级的按100%计算,二级的按9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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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0-18 15:47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