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能源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管理,在一般持仓不能满足企业套保业务的实际需求时,可以向上期能源申请套期保值额度。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和套利交易持仓,所涉的一般月份是指合约挂盘至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所涉的临近交割月份是指最后交易日前第七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挂盘至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上期能源不再受理。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和套利额度的申请应当在该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上期能源不再受理。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七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可以重复使用,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发布于2023-8-23 14:10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