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票质押典当:
财产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并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权利评估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受偿。《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而根据国家《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其中第二款所述即是股票质押。
股票典当是典当行为需要融资的个人和中小企业提提供的一项方便、快捷的融资品种。随着不断的发展,股票典当现已成为典当行的一个标准业务。
二.股票质押典当有哪些特点
(一)如上所述,股票质押典当符合法律规定,通过以股票为典当行设立财产权利质权以获得融资的借款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投资者与典当行签定正式股票典当融资借款合同交易安全上得到保障。
(二)投资者无须更换券商,无须更换股票帐户,可继续享受原券商的优质服务及手续费优惠。
(三)股票帐户资金由银行监管(与银行签定监管协议),银行作为典当关系以外的第三方来管理、监控股票账户,可以说是对投资者所有的股票安全性一个值得信赖的保障,这种安排能够令投资者资金更安全,使投资者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证。
(四)所借款项(当金)可以存入投资者股票帐户内一同操作,或提取现金用于公司经营或生活所需,灵活方便,自由选择。对投资者而言,以股票借款得以扩充投资的本金,是一种极有吸引力的理财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发布于2018-7-4 09:32 深圳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