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权证折算率为0%。
(三)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
(四)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五)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发布于2018-4-21 20:35 北京
发布于2019-10-22 14:29 北京
发布于2018-12-25 10:2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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