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且对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给予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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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遍反映法律意见书通过率较低,且对退回理由不太理解,能否给予详细解释?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1006 人 分享分享

3个顾问回答
首发顾问 耿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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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回答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首只基金备案补提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申请机构未遵循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逐步改善,并趋于正常化。

发布于2018-4-5 09:06 阿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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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具体问一下律师事务所的。

发布于2018-4-8 13:2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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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私募法律意见书,近一个月的时间,把大家都折腾的够呛,无论是私募管理人、券商、律师还是基金业协会。私募管理人在意这玩意儿,是因为事关是否能够继续“保壳”。

发布于2018-4-11 22:02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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