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2月14日修订生效后,员工持股计划平台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减持规则有关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达5%以上或者构成控股股东的,适用减持规则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中享有的股份权益,不与员工本人持有股份合并计算;但员工与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
(2)投资者减持因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不适用减持规则关于特定股份减持的限制。但投资者构成减持规则规定的大股东或者担任公司董监高的,仍须遵守减持规则关于大股东、董监高减持的规定。
发布于2022-12-28 11:24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