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实施一人多户机制,投资者可能开立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公司股份。对此类情形,减持规则按照“合并计算”的原则予以处理。即单个股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股份的,账户名称与证件号码相同的账户的持股将被合并计算;股东通过信用账户的持股,也将与其普通证券账户合并计算。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例如:股东乙在T日日终持有B上市公司10%的股份,其中,通过证券账户1持有公司3%的股份,来自大宗交易买入;通过证券账户2持有3%的股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持有4%的股份,来源于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如其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那么在T 1日,其通过证券账户1可减持0.5%的股份,通过证券账户2可减持另外0.5%的股份,而其通过证券账户2持有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均无需遵守减持规则的限制。
发布于2022-12-27 14:49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