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增资子公司试点平行进口汽车
发布时间:2014-11-14 12:23阅读:644
1
1月13日晚,外高桥(600648.SH)公告称,公司将进一步增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即在目前我国单一的品牌授权汽车进口经营模式的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品牌汽车多渠道进口经营模式)。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后,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是由商标所有人投放海外市场的合法产品,但由他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口到本国市场的行为。由于这种未经许可的进口往往与正式许可的进品平行,故被称为平行进口。
业内人士介绍,就是外高桥在自贸区内,可以进口不同品牌的汽车,而这些汽车,不仅仅可以从原产国进口,而且可以通过其他国家,但是其销售目前不在市场的4S店。该业内人士认为外高桥早就拿到该资格,但是一直没做大。平行进口汽车,相当于直接从国外进口车卖,税不变,4s的利润让出来,天津港有许多公司在做,国家也对平行进口汽车有控制,因为国内汽车生产一直比较弱势。
公司称,为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效应,积极探索我国品牌汽车进口管理制度创新,深入打造自贸试验区汽车行业服务链,外高桥、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系外高桥的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股东各方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共同对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目前,汽车市场正在深入打造自贸试验区汽车行业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链,试点平行进口汽车项目。为此,汽车市场股东各方拟采取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将汽车市场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变。上海外高桥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市场”)由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高桥集团”)、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和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营运中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集团公司持股 70%、股份公司持股 20%、营运中心持股 10%。
本次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推动平行进口汽车项目的发展:一是拟在森兰建立区域汽车服务贸易中心,建设集展示销售、文化体验、多品牌维修、适应性整改、售后信息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平行进口汽车公共服务平台;二是要建立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网络,与业内具有良好资信和实力的企业合资建立大型综合售后中心,通过加盟、授权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家平行进口汽车维修网点;三是建立零部件仓储物流直销中心,在自贸试验区内搭建零部件直销贸易平台,并逐步对分拨仓库进行改扩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进口汽车零配件供应链服务基地。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