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多种方式虚增利润1.2亿元 5名责任人5年市场禁入
发布时间:2016-7-23 18:36阅读:533
7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称,近日,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均涉及大智慧(9.090, -0.13, -1.41%)。
据介绍,1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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