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收购上市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不同在于
发布时间:2014-9-5 09:45阅读:615
反向收购上市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不同在于:
1、首次公开发行一般先由承销商组成承销团;而反向收购则要聘请金融公关公司和做市商共同运作,以推动股价上涨,进而二次融资。
2、首次公开发行一旦完成,公司可立即实现融资;而反向收购要待收购成功后,即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通过有效运作推动股价,然后才能以公募或私募形式增发 新股 或配股,进行二次融资。承销商在公司二次发行融资时才开始介入。一般二次发行或私募的融资金额在200万-2000万美元之间。
反向收购上市与直接上市(HPO)的比较
1、操作上市时间短
办理反向收购上市大约需3-9个月(买仍在交易的壳需3个月至6个月,买已停止交易的壳到恢复交易需6个月到9个月);直接上市(IPO)一般需一年以上。
2、上市成功有保证
直 接上市(IPO)有时因为承销商不愿或市场不利会导致上市发生困难而撤回上市申请,成功没有把握(1999年有1/3的IPO被撤回),而前期上市费用 (如律师费、会计师费、印刷费等)已付去不归;而反向收购(买壳上市)因操作上市过程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上市成功是有保证的(只要找到好的壳公司即 可),不需承销商的介入。尤其美国承销商一向只注意中国大型国有企业在美的上市承销,一般私营或合合资企业,即使业绩很好,也少有机会受承销商的青睐。
3、上市所需费用低
反向收购的费用要比直接上市的费用低。IPO费用一般为120万美金以上(另加约8%承销商佣金),而反向收购一般不超过100万美金(视壳的种类而不同)。
4、反向收购成功,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公司才进行融资(公募、私募)。
5、直接上市一旦完成,立刻可获得资金;而反向收购要待合并后推动股票,进行二次发行(增发新股或配股)才能辞行集到资金。此时承销商开始介入,但因公司已为一美国上市公司,承销商当然愿意承销新股的发行。
6、直接上市由承销商组成承销团;而反向收购则要聘请“金融公关公司”和“做市商”共同工作,推动股票上涨。
7、直接上市是直接上NYSE或NASDAQ,机会较少(1999年,全美仅380个IPO),反向收购则从柜台OTCBB)开始,视市场时机再进入主板市场。
8、直接上市与反向收购的比较。
IPO直接上市 Reverse Merger反收购
费用 $1,000,000以上 $500,000-$700,000
时间 一年以上 3-6个月
成功率 没有成功保证 有成功保证
融资 立即融到资金,但上市机会低 可二次发行融资私募、并购方便
9、A股B股及ST概念
1)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2)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 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 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二者的区别是:A股、B股及H股的计价和发行对象不同,国内投资者显然不具备炒作B股、H股的条件。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沪市挂牌B股以美元计价,而深市B股以港元计价,故两市股价差异较大,如果将美元、港元以人民币进行换算,便知两地股价大体一致。
3)ST是“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是垃圾股的代名词)
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SPECIALTREATMENT,缩写为“ST”)。其 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 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