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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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须征收增值收益调节金
发布时间:2016-6-14 13:48阅读:526
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调节金全额上缴试点县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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