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明确股东大额减持应预披露
发布时间:2014-7-24 16:37阅读:853
上交所在官方网站发布《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对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大额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事项进行规范。
点评: 建立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制度,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市场透明度。从股权稳定性来看,相关股东大额减持计划的披露有利于增强市场预期;从信息对称性来看,包括减持原因在内的减持计划的预先披露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知情权,符合市场三公原则和投资者保护的需求;从对股价影响程度来看,减持计划及计划实施的持续信息披露,有利于增强减持过程的透明度,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上市公司发可转债,账户里多出的「配债」是什么?和可转债打新有啥区别?
2026-09-08 10:56
-
为什么9:20和14:57之后挂的单撤不回来?(附撤单时间表)
2026-09-08 10:56
-
为何账户有钱也不能打新?新股打新额度怎么算?4大误区提示
2026-09-08 10:56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