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关于鞍重股份002667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 15:18阅读:36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002667”)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6127号)。因“鞍重股份002667”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鞍重股份002667”进行立案调查,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在调查期间,“鞍重股份002667”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鞍重股份002667”的经营情况正常。如“鞍重股份002667”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鞍重股份002667”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鞍重股份002667”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鞍重股份002667”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鞍重股份002667”上市的决定。
二、“鞍重股份002667”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鞍重股份002667”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截止目前,“鞍重股份002667”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
三、请持股客户详细了解投资风险,并持续关注该股票后续公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https://static.cofool.com/licai/Home/image/counselor/read-y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