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控股被“误伤”?
发布时间:2016-5-17 19:45阅读:345
每经投资宝(微信公众号:mjtzb2)注意到,针对上述情况,湖南证监会在问询函中,要求新安江、华阳控股解释银行账户转出资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华阳控股与新安江及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华阳控股称,其通过华荣丰实业等公司的付款行为,系代旗下香港华阳支付受让SVG公司100%股权转让款。据悉,2014年1月,香港华阳与SVG公司股东SVG Financial Holding Corp。(以下简称SVGF)等签署协议,以认购新增股份方式持有SVG公司80%股权。不过,由于各种因素,SVG公司估值一直未能确定。直到2015年11月,香港华阳与SVGF再度签署协议,继续收购SVG公司剩余20%股权。此次,交易各方确定,SVG公司100%股权整体价值为3.84亿元。此后,华阳控股根据对方付款指令,分别于2015年12月2日、10日向指定第三方支付3亿元、2500万元首期款项。
华阳控股表示,其没有参与、主导新安江收购傲盛霞实业的相关事宜,亦未向新安江的合伙人提供收购资金。公司与新安江及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事实上,对于华阳控股的阐述,另一家上市公司宁波中百(600857,收盘价15.11元)的公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证实。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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