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的“抽屉协议”
发布时间:2016-5-12 18:16阅读:662
苦心经营的创始人,在出售公司之后失去话语权,面对经营颓势有心无力,甚至惹上官司前功尽弃。这样的故事在并购案例中屡见不鲜。
业绩承诺补偿的最终权责有待法院厘清。但另一份“抽屉协议”显示,李芃与蓝色光标及其掌舵者赵文权之间还有更多的故事。
据了解,在2014年10月被免职后,李芃仍不愿意交权,“担忧交权后博杰广告的日后经营及业绩承诺补偿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经各方协商,赵文权签署了一份“兜底”业绩补偿的承诺书。
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承诺函”显示,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文权在2014年11月16日向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等作出两点承诺。
首先,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购买资产协议书》5.2.1条约定的业绩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赵文权)本人承诺将差额补足并支付给李芃及其他转让方,确保李芃及其他转让方获得第5.2.1条项下的所有利益,包括李芃及其他转让方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书》得到的所有股份及4亿元奖励。法律法规规定蓝色光标有代扣代缴义务的,蓝色光标予以代扣代缴。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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