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制将正式确立 5000亿减税大幕开启
发布时间:2016-4-29 18:11阅读:696
5000亿减税大幕开启 增值税制改革收官在即
消费型增值税制将正式确立
专家称增值税仍有待立法,央地分成过渡方案正在制定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就将全面推开。这意味着,约5000亿规模的减税大幕将正式开启,与此同时,从2009年起迈出第一步的增值税制改革也收官在即。自此,在我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商代的营业税将退出税制舞台,消费型增值税制将正式确立。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作为将改革成果固化的重要内容,增值税立法将是增值税制改革的最后一步,可以预期最早会在2018年推进。此外,对于增值税立法中的一大挑战,即中央地方分成,方案年内有望落停。“相关部门大批量的调研已经在进行中,从调研密度来看推出应该不会太久。”
据财政部介绍,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建立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使得重复征税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2009年我国迈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第一步,即将机器设备纳入了抵扣范围,但是仍然没有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次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应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此前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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